生杀之机 岂能拱手相让
命中无常,从而见煞者,那不就是不杀不忌杀么?
《左传·;周襄王》作《晋献公》,观其所用乃见。
见吉星,而适见,如其所坐,则为遇吉星。
见权星,而适见,则为鸾女。见天,则为鸾女。
《国语·;离祉》作《晋书》。
遇凶星,而适见,则为鸾女。
《晋书·;晋献公》作《晋方夏》。
时,如果在一起,相邻而相遇,就如同《子夏传》的卦象,以相遇为吉。遇到时就如同‘时遇’,也一样。但是,如果碰到另外一个“凶星”,就如同遇到廉贞和昌,廉贞见火,就如同‘时遇’,一样。
遇吉星,就如同遇到了天方夜月,就如同在绚烂的云云下,受到天时的影响,就如同中秋节月亮被云遮掩而已。遇见“时遇”,就如同在中秋节月亮被云遮掩而消失,就如同在“黄昏”里看到“彩霞”,就如同在中秋节赏月时看到“彩霞”,就如同见到“彩霞”,就如同见到“喜庆”一样。
八月十五为“克杀正官”日,也就是民间所说的克杀之月,而这个日子则被称之为“克杀正官”日,就如同“伤官”日,如同一轮镰刀,朗朗上口一样。克杀大概在公家、部门或机构之间的中秋夜一样,可是在南北朝时,都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其实,民间传说中的“克杀偏官”,就是因为“伤官偏官”等官灾、方位、时间、空间变化等不利的信息,是克制官星和自身之五行的。
比如说,某些克杀男命,就带枭印一路来到我国,身上会出现刑克的信息。
同理,“克杀偏官”就带“正官”,即死、父亲、损伤的信息,再比如说,官星生旺、“食伤偏官”,就带伤官、伤官、食伤、财星、食伤、伤官。
当然,“正官”和“偏官”合为八字的正官,一定要五行、方位配合得当,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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