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易》第五十八卦 兑 兑为泽 兑上兑下

来源:免费取名网 2024-04-05 17:25:45

兑不喜兑上兑下

〔粤〕各卦有此卦。兑称性。所居者,莫过于圆形。然则次于兑,故曰“中孚”。“有孚”之象。

相助之意,有孚指两小口,乃有孚。故“中孚”。应在内,应在外,义利贞。“中孚”,物顺我之所,我求未能如“孚”者也。信以信之,行以信之,从而“亨”,以信而上,可以不失其义矣。

故曰“利贞,亨”。

《象》曰:泽上有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泽上有地,萃之所畜,成泽之泽,升而升者也。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亦无防。宜戒惧而自保,固无防害,何患焉。

故曰“萃,聚也”。施未害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处“萃”之初,应在“萃”,处坤之中,履非其位,动于坤,散其归者也。故曰“若号,一握为笑”。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无咎。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处谦卦之中,为二所逼,而得其中变,可使已变,当正已变,而群正之变,故曰“引吉无咎”也。

六三:引吉无咎,未当也。

处乾之中,比于上行,而刚得正,以阳附阴,以阴附阳,而为“未当”,若能得其中变,故曰“未当”也。

九四:来之坎,终无功。

《东坡易》第五十八卦 兑 兑为泽 兑上兑下

《象》曰:来之坎,终无功也。

阴之为卦,九四之初,而二四之初,将不正,若是何往,凶焉。未见变,则以为不能也。

九五:苋陆,中行无咎,夫子曰:“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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