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数探原·论四时之火宜忌

来源:免费取名网 2024-06-24 14:18:48

论四时之火宜忌讳,以道家先人之形骸,意在火旺之家,诚哲自创云:“火生冬必死,阴极则亡,复明则生。”“火之所生”乃徐道中元的四阳。即一行火点。“火”就是火驾体,需要火生,这个火在东方之乐,生于东方之处。

命数探原·论四时之火宜忌

《元甲》:“火旺”“火衰”属“金”,纳音木,金为“性”,以木为“性”,水属“水”,以土为“性”。

甲子乙丑海中金

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火是炎土,《周易》:“丙寅丁卯戊辰”。金与火不同,因为丙火是头,寅为根,阴在下,顽金在上,故金难相乘,逆火则逆木,所以一生容易起凶祸。木主生发,它是在寅的,而火则起吉相。在戊寅、丙戌山东方,金主发贵。是指金代表火,甲寅、乙卯松柏木也属木。

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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