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取名有什么要求吗

来源:免费取名网 2020-11-06 11:03:59

方法/步骤1:

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方法/步骤2: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方法/步骤3: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企业取名要求,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方法/步骤4:

其次,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在受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依符合法律规定、申请在先、受理在先和规定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的原则核准。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向同一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名称时,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取名,由公司登记主管机关裁决;两个以上申请人向不同的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企业取名要求,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的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申请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登记主管机关裁决。

方法/步骤5:

另外,规定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的原则,即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情况有几种:一是与同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字号相同的;二是字号与同行业本省驰名字号或全国驰名字号相同的;三是与企业变更名称未满三年的原名称相同的;四是与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的名称相同的;五是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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